軍營外攝影恐觸法 防長:周延法令才推動

國防部長邱國正(圖)11日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央社)
國防部長邱國正(圖)11日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立院初審完成「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規定若在營外攝錄影將處以罰鍰,草案即將進入院會二、三讀程序。國防部長邱國正昨(11)日表示,就算三讀通過也並非馬上實施,因為行政院會要求各部會研議子法,周延法令後才會推動,不會動輒法辦民眾。

「軍營安全條例」草案明定,未經軍事機關許可,於軍營內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或其他偵察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營區外從事上述行為,足損害於軍事營區安全,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居住鄰近軍事營區的民眾與軍事迷擔心,無心拍攝的照片若遭檢舉,恐有觸法之虞。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也認為,絕大多數民眾根本不清楚國防部或相關機關通報的演習區域和時間,呼籲國防部在二讀前能再審慎考慮。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1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他百分百支持維護營區安全,但如果軍事迷、媒體或民眾在每個機場、港口附近都有的咖啡廳拍照,並在社群平臺露出,就有可能觸法,他詢問有無可能在二讀前暫緩,並召開公聽會,與民眾、媒體代表等交換意見。

邱國正對此表示同意,並強調母法訂定後會有子法,且不光是國防部律定,就算三讀通過也不是馬上實施,因為行政院會要求各部會研議子法,周延法令後才會推動,不會動輒法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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