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車違規慣犯 立委籲扣牌重罰
近日臺灣接連發生嚴重大型車死亡車禍。立委邱顯智27日召開「大型車業者違規慣犯罰不怕,扣牌停駛屢犯重罰才有效」記者會,批評大型車業者違規慣犯罰不怕,呼籲交通部必須立即啟動改革,針對違規駕駛行為,業者也必須受到車輛吊牌、停駛的處分,屢犯者更應該停止營業,甚至撤除執照。
邱顯智指出,最近一週內臺灣就發生兩起嚴重的大型車死亡車禍,包含國道3號新竹科技公司員工旅遊的遊覽車車禍四死悲劇,以及新澳隧道砂石車衝撞的一死十一傷慘劇。這兩起事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事後公路局的調查都顯示,業者沒有落實司機訓練和管理,未善盡管理責任。
邱顯智揭露,新澳隧道車禍的肇事業者石富通運,近兩年因為違規超速被處罰的紀錄竟然高達41次,其中有七次是嚴重超速超過20公里,甚至還有兩次讓已經被註銷駕照的駕駛繼續開車上路,其他諸如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不遵守道路號誌、號牌汙穢等,從去年到現在總共違規161次,今年已經繳了46萬元的罰款,但完全沒有改善,釀成大錯。
若要有效改變業者的行為,邱顯智指出,重點就是處罰要讓業者會痛,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違規就要吊扣業者車牌,讓惡質業者實質承受營業損失,一張幾千元的罰單,相較於一臺車十天、二十天不能開,對業者而言,當然是後者才會怕。對屢犯的業者,不但要加重吊扣處罰的程度,還要讓業者停止營業,當業者發現違規真的會影響收入,才會改變行為。
以日本為例,大貨車或大客車都有停止使用「日車制」的行政處分,車輛每次違規都會累積處罰停開天數及記點,嚴重者會處以停止營業,甚至取消許可。
邱顯智表示,臺灣每年都有超過三百人因為大型車事故而失去生命,但交通部永遠都是發生重大事故後才說會檢討,最後也從來沒有拿出有效的改革措施,國際上有效的經驗就擺在眼前,只是交通部要不要做而已。他呼籲,交通部應立即啟動改革,駕駛違規也須處罰業者,屢犯者更應停止營業,甚至撤除執照,才能避免悲劇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