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10月送政院 唐鳳:落實源頭管制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圖)27日列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中央社)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圖)27日列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7日邀請數位部就「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委李昆澤關注打詐狀況等相關作為,數位部長唐鳳表示,除了運用聯合管制措施外,《電子簽章法》修法下個月將送行政院,落實源頭管制,力拚本會期通過。

李昆澤指出,根據警政署資訊,投資詐欺從今年1月的514件,到7月成長到1,042件,等於增加一倍;網購詐欺從1月的545件,成長到5月的842件,增加了300件,根本沒有改善,反而持續惡化。

唐鳳回應,數位部主管的遊戲點數詐騙有下降,但總件數上升,主因是詐騙單位成本大幅下降,以前是靠人力持續通話,現在有生成式人工智慧(AI)。如今各國要落實源頭管制,數位部的簡碼111就是源頭管制措施,《電子簽章法》也是源頭管制很重要的方式。

唐鳳表示,《電子簽章法》修法已預告完畢,預計下個月就會送到行政院,希望本會期可以通過。至於修法重點,原本各部會可透過發函或網站公告方式,讓特定業務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但可能影響源頭管理的效果。未來修法版本通過後,公部門如果要讓特定業務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要在3年內立法,如果不立法,先前的發函就會失效。

此外,唐鳳指出,以前的狀況是各國要簽雙邊協定、合約時,才會互相認證憑證機構;但臺灣的國際處境較特別,未來《電子簽章法》修法通過後,只要在安全標準相當的情況下,雙邊都加入某個國際組織,也可以算互通。臺灣未來可能跟歐美進行數位經貿談判,這項法條也是未來談判很重要的前提要件。

針對《電子簽章法》修法的效益,唐鳳強調,若要求有電子簽章才可存取帳戶,跨境冒充、網攻就難以達成,過去的問題是《電子簽章法》不全面適用於部會系統,現在就能較全面的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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