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三立有27%中嘉股權 陳椒華質疑NCC無作為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6日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表示,三立電視持有中嘉股權已達27%,違反當初核准中嘉交易案附負擔條款,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放任綠色媒體巨獸形成;NCC主委陳耀祥表示,相關資料查到哪就依法處理到哪裡,沒有包庇問題。
中嘉數位在2018年12月由泓策創投以總交易額新臺幣515億元併購,通傳會核准條件包括35項附負擔條款,要求參與投資的公司股東或是自然人股東,在未經NCC核准前,不可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也不可以人頭代持股份。
立法院26日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陳椒華質詢時表示,NCC當時有條件通過中嘉股權轉讓案,但近來卻傳出中嘉的股東泓策創投上層股東已出現變動,卻未向NCC申報,質疑NCC對此事是否知情?有調查嗎?
陳耀祥表示,資料正在調查中。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中嘉的上一層是泓順投資,上層股東名冊在相關部會,已發函機關調資料。
陳椒華質疑,NCC在調查支持民進黨的媒體,永遠查不出什麼東西、極盡包庇。她說,三立電視董座張榮華掌握的蘇麗投資,私下協議委託王美文、陳彥松代持振華投資全數股權,再透過振華投資購買48%股權,等同三立集團間接持有中嘉股權。
她還透露,當初中嘉股權移轉時有4個股東為人頭代持股東,且已轉讓出手,NCC卻未掌握相關情事,在2020年初已將100%股權分別登記在3家由三立創辦人林崑海控制的公司,包括蘇麗投資、普立投資,以及三立國際創意公司。
陳椒華表示,榮盛投資把中嘉15%股權轉移到三立集團,且轉移並未向NCC申報,違反當初行政處分附款,「我知道陳主委你要說你並不知道這個移轉,你們NCC遇到綠色媒體就是什麼都不會調查」。
陳耀祥回應,不能同意這樣說法,NCC是獨立機關,相關資料查到哪裡就依法處理到哪裡,沒有包庇的問題。有沒有人頭代持,要查才知道,才知道有沒有違法。違反附款的法律效果看情況,輕者可以要求改正,重則是可以撤銷原處分,看個案性質判斷。
陳耀祥說,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申報資料只到泓順,再往上的上層股東股權移轉,不需要申報,也不違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並沒有辦法一直管到最上面的股東。
陳耀祥表示,監理本來就是以營運計畫為核心,法律就規定的很清楚。東西要先查清楚,不能馬上就說是綠色媒體巨獸,法治國家有法定程序去處理,會依照法律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