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交易案 宏泰公益信託承諾恐跳票
立委邱顯智、獨立記者姚惠珍1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宏泰公益信託曾在2018年的中嘉交易案中承諾,未來十年履行至少40億元的公益支出,前五年不低於15億元,但過去四年卻只捐出8億餘元。
邱顯智表示,宏泰集團透過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持有泰賀、朝隆公司的子公司璽兆與銓陞公司,間接投資中嘉近50%股權,引發假公益真投資的質疑。因此,宏泰公益信託承諾,未來十年履行總額至少40億元的公益支出,前五年不低於15億元,後5年不低於25億元,投入媒體識讀教育與媒體品質提升的公益項目。
然而,邱顯智表示,過去四年宏泰公益信託一共只捐出8.24億元。這些支出中,有6.25億元捐給自家的基金會,包含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紀念林建生文化教育基金會,這是典型的左手換右手,同樣的公益支出,過了一手就能認列為兩個單位的捐贈支出。
公益信託支出疑似魚目混珠
邱顯智說,宏泰公益信託透過魚目混珠的方式,把捐給臺大的獎學金說成是「媒體識讀」的公益支出。他以2019年的報告為例,不論學生出國進修的校系主題,只要學生交出一份「媒體識讀挑戰」的提案執行成果報告,就可以認列「媒體識讀」支出。
所以,邱顯智表示,NCC主委陳耀祥必須回應三個問題:一、若宏泰公益信託承諾跳票,怎麼辦?二、宏泰公益信託灌水認列媒體識讀支出,要不要調查?是否要求宏泰公益信託捐出錢?三、NCC的態度為何?怎麼做?
姚惠珍表示,NCC以「十年40億元慈善支出」等附帶條文,有條件通過資產達302億元的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入主中嘉案;監察院曾公布調查結果,指出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從2015年成立至2019年底,依規定享有的租稅優惠近71億元,但五年間合計總慈善支出僅8.53億元,慈善支出僅占所享有租稅優惠的12.01%,等於是節稅100元才花12元做公益。
姚惠珍指出,《信託法》施行以來,不管藍綠政府都對財團的假公益真投資、假公益真避稅等公益信託亂象視若無睹,甚至放任財團鑽法律漏洞,多年下來,五大財團成立的十大公益信託享有200億元稅負優惠,卻花小錢做公益,每年平均慈善支出比僅0.65%,遠低於國人綜所稅最低繳納門檻的5%。
姚惠珍呼籲,NCC身為監管單位,到底何時才要硬起來,請陳耀祥出面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