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再開庭 林姿妙:檢不當取供

宜蘭縣長林姿妙(左)涉及貪汙等案,宜蘭地方法院11日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中央社)
宜蘭縣長林姿妙(左)涉及貪汙等案,宜蘭地方法院11日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被控貪汙、洗錢等案,相隔半年後再度開庭,林的律師團申請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傳喚逾50名證人。代替林發言的律師陳俊廷表示,檢方疑有不正訊問,使被告難以證明自己沒有做的事,唯有透過證據檢驗才能釐清,並非刻意拖延訴訟。

檢方指控,林姿妙為免費使用羅東鎮98地號土地作為2018年縣長選舉與2020年總統大選的競選總部,指示縣府農業處承辦人員,違法認定地主劉石純位於羅東的1558地號土地為農業用地,免課土地增值稅112萬元;而1558地號卻被發現違法堆積土石,林姿妙遂指示縣府農業處、建設處、財稅局等單位首長,虛偽認定該地已回復農地農用。

檢方也發現,林姿妙於2010年到2018年擔任羅東鎮長期間,自陳每月只有15萬元薪資及3萬元租金收入,卻將多達7,884萬元的不明收入以現金陸續轉入不同的人頭帳戶,之後再提領或轉入自己的帳戶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等罪。

宜蘭地院2022年10月首次召開準備庭,林姿妙否認全部犯行,宜縣府建設處時任代理處長吳朝琴等人也在庭上翻供否認犯行;在今年3月13日召開的第2次準備庭中,涉嫌偽造文書的地主陳正勳、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兩人當庭認罪,但林姿妙等13人仍否認犯罪,反控檢廉不當取供,申請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傳喚逾50名證人。

宜蘭地院排定於9月11日至10月23日間,密集召開13次的準備庭勘驗偵訊光碟。林姿妙11日赴法院報到,她出庭前受訪時表示,她沒有做壞事,檢、廉只因為「一通不實電話」而張冠李戴,牽連許多無辜的公務員。

林姿妙委任律師指出,經辯護人仔細閱卷後發現,檢、廉確實以超過12小時反覆長時間、恫嚇及誘導等不正訊問方式,讓受訊問者心生恐懼,直到配合說出「不存在的犯罪事實」與「林姿妙指示」才停止訊問,不配合者幾乎都遭到起訴;被告卻難以證明自己沒有做的事,只能透過證據檢驗方式釐清遭誣陷過程,並非外界認為是要拖延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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