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建案 立委疑有門神護航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臺北市大直街94巷因建案施工,導致民宅嚴重傾斜。對此,立委高嘉瑜10日在臉書指出,市府除盡速修正相關規定,「全面強制第三方鑑定」以避免讓建商球員兼裁判,更重要的是向外界說明,為何此案起造、監造全是臺北市政府關係戶?到底有無「門神」在替基泰保駕護航?臺北市都發局長王玉芬表示,只要有相關事證就依法究辦。

高嘉瑜表示,北市近日針對起造人基泰建設、承造人福益營造、監造人(兼設計人)王德生建築師各開罰9萬元;基泰建設董座陳世銘,過去曾在馬英九市府時期擔任都市計畫跟都市設計委員;福益營造今年在北投的另一建案,同樣造成鄰損,遭提告求償。

至於王德生,此次大直建案就是因工程向下開挖卻未即時灌水、做大底才致連續壁破裂,造成鄰宅下陷。面對民眾陳情鄰損,負責出具安全證明給建管處者,依規定竟又是建商找的設計人,而且還曾任北市建管處科員。

高嘉瑜強調,針對設計、監造同一人的弊病,以及現行承造的營造業普遍品質不佳,未來她也會在立院針對「第三方監造及營造業升等」提出《建築法》及《營造業法》的相關修正。

針對大直案、新竹縣天坑案,立委林思銘表示,建築管理法規從母法到子法,監管強度嚴重不足,行政裁量空間過大,有必要全面檢討。

林思銘解釋,檢視《建築法》有關變更設計之規定,僅在第39條中簡單提及,「起造人…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仍應依照本法申請辦理。」但是,有關變更設計的合理比例、規模、範圍,甚至程序,均無相關約束,子法中也看不到,歷年僅見零星函釋。

林思銘認為,營建署制定規則時,偏重業者團體代表的意見,未納入更廣泛的公共討論,實有偏差。各地方政府也因中央法規空洞,使得行政裁量權無比擴大,有關建照核發或變更,自治條例不是付諸闕如就是僅粗略規範,令不肖公務員有上下其手的空間。他認為,營建署應全面檢討建築法規,設置合理的發照機制並防止建商隨意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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