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修財政收支劃分法 民眾黨團提三點方向
邱臣遠表示,前瞻軌道建設計畫38項子計畫中,完工率僅5.3%,且6都加上7縣市自籌款就高達5,518億元。中央應與地方政府聯手盤點建設,共同研議經費來源,部分重要性相對不高的建設,可考量適度延後。
張其祿表示,政府編列的特別預算金額,已達到馬、扁時期總和的2倍,嚴重威脅國家財政的健全及永續。台灣迫切需要財政改革,包括推動財政紀律、加強稅收管理、優化政府開支結構,以及有效運用公共資源,國家財政才能保持長期穩定。
吳欣盈指出,現行財劃法問題包括,統籌分配款規模不足支應地方財政需求、一般補助款的設計不利於地方財政自主、各地方政府對統籌分配公式無共識等。所以,民眾黨團提出三點修法方向。
吳欣盈繼續表示,一、財務獨立,自主負責,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將營業稅100%與綜所稅10%由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營所稅的5%則由地方分成方式分給地方;二、縣市平權,適性發展,6都與其他縣市統籌分配公式統一;三、地方發展,正確誘因,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權限撥至地方,引導從土地開發轉向招商投資,避免國土規劃失衡。
陳琬惠表示,中央必須設法平衡各縣市之間的資源分配,不能讓大縣市濫用舉債能力,取得中央資源卻無法有效達成目標。同時,弱勢縣市反而因為自籌款壓力大,可能不敢或無法自提解決各自治理問題的計畫,這對弱勢縣市來說,無疑雪上加霜。
賴香伶表示,桃園市2016年9月前自償性債務僅100萬,到了2022年8月卻增為近614億,但桃市府卻說,升格8年來減債22億元;若建設財源未及時調整,將增加桃園市民的公共債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