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5歲產婦為10年前1.7倍 產前診斷檢出異常占3%
據內政部去年人口統計,臺灣女性生育平均年齡為32.4歲,其中35歲以上者達三成以上,是10年前的1.7倍。國健署呼籲,年齡超過34歲的孕媽咪,除定期產檢外,也應依照產檢醫師的建議接受產前遺傳診斷檢查。
晚婚、晚孕現象日趨普遍,準媽媽的孕程及生產風險隨之增加。美國婦產科醫學會研究數據顯示,產婦年齡為35歲時,染色體異常風險機率為1/84,是產婦25歲時的1.4倍;相關醫學研究也指出,父母生育年齡越高,越可能導致孩童生理及心理行為健康上的問題,如染色體異常、其他先天缺陷、自閉症或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
彰化基督教兒童醫院兒童遺傳科及新陳代謝科主任趙美琴表示,高齡生育孕程染色體分裂容易出現錯誤,確實近年高齡產婦使用產前遺傳診斷人數逐年上升,此為好現象。
據國健署統計,去年政府補助產前遺傳診斷共3萬3,091案,34歲以上孕婦利用產前遺傳診斷補助者占約89%(2萬9,459案),其中約3%(935案)診斷發現異常個案。
產前遺傳檢驗補助最高8500元
為鼓勵高齡及遺傳病史孕婦接受產前遺傳診斷檢查,國健署補助產前遺傳診斷費用每案最高達新臺幣5千元;對於減免對象為低收入戶、居住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另補助採檢費3,500元,最高每案補助可達8,500元。
可接受補助的高危險群,包含34歲以上孕婦、本人或配偶罹患或家族有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危險機率大於1/270者、經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者、胎兒疑似基因疾病等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