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外幣現鈔遭兆豐桃機行員挪用 金管會處以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公告最新裁罰案,指兆豐銀行桃園國際機場分行前行員辦理收兌外幣現鈔業務時,數次小額挪用客戶款項,影響客戶數40多位、金額約新臺幣6萬餘元。金管會考量兆豐銀行自行調查並主動陳報,僅處以糾正。
金管會官員表示,實務上旅客在機場做外幣收兌,多半會拿出一把鈔票進行兌換,該行員利用客戶通常不會仔細查驗的漏洞,因此逐步小額挪用客戶款項,直到有旅客向銀行反映,整起事件才曝光。
根據金管會裁罰書,兆豐銀行對員工辦理收兌外幣現鈔業務、桃機分行特殊營運型態管控措施不完善,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但考量兆豐銀行自行調查並主動陳報,且針對缺失事項已適當改善,金管會處糾正,屬於非重大裁罰。
金管會官員指出,該行員違法期間約2個月,影響客戶達40人,影響金額合計新臺幣6萬餘元。
此外,金管會銀行局同步公告對台北富邦銀行辦理不動產申貸作業缺失處分案,主要是對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不完善,加上執行帳戶及交易監控作業未臻周延,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但金管會認為北富銀已採行相關強化措施,僅處糾正,同屬非重大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