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樓大廈應設管委會 議員:七樓以下公安更多
高雄去年發生城中城大火,經查該大樓沒有管委會,長年未做消防安檢,內政部研擬,11樓以上公寓大廈若有危險之虞,將強制設立管委會。針對台中市公寓大樓超過7500棟,市議員陳文政質疑,7樓以下老公寓的數量與居住率遠高於11樓以上建物,且公安事件頻傳,呼籲市府以輔導先行。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依規定,去年是在16樓以上的公寓管理大廈自行要有公安申報,今年1月份開始8至15層樓都要公安申報,中央法令目前只是草案,而台中市8至15樓一定要主動公安申請,而市府的相關檢查有橫向合作的平台,都發局會配合檢查,如果違反相關法令,都發局不但會裁罰也會要求依規定改善。
台中市議會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議員陳文政指出,中央認定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的標準,是用雲梯車可達高度訂在11樓的政策,這是完全不了解實際情況。台中較早開發的區域如北區、中區、西區及原縣區等,7樓以下老公寓密度頗高,近年住宅火警,老舊公寓發生的比例居高不下,他要求市府應以7樓以下老公寓為優先輔導對象。
陳文政建議,可參考台北市的作法,直接寄發消防安檢輔導通知給老舊公寓的所有權人,另派專人以「輔導優先」,短時間即完成近6000棟的申報。呼籲在消防輔導過程中,主動將「住警器補助」、「輔導成立管委會」、「老屋健檢」、「修繕補助」等資源帶入,讓各局處的資源橫向連結。
都發局指出,目前針對複合式老舊大樓建物,市府成立都市更新專責機構,加強公寓大廈管理、改善設施設備、結構補強等,及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方式,加速老舊建築物重建。目前盤點出43棟老舊複合用途建物,已有八成成立管理組織。後續將依戶數級距補助依法成立管理組織,報備有案社區12至22萬元,並核撥1至6萬元輔導成立未設管理委員會之社區。
消防局指出,市府去年動用第二預備金1000萬元購置約4萬支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針對低收入戶、弱勢族群、獨居老人等高危險族群場所優先補助安裝;另動支第二預備金100萬元購置滅火器,優先協助屋齡超過40年的5樓老舊建築物,提升提早偵知與初期滅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