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上路 共26件 臺中最多

司法院16日舉行例行記者會。(中央社)
司法院16日舉行例行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司法院16日舉行例行記者會說明國民法官上路至今的狀況,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表示,目前有26件,分布在12間地方法院,其中案件類型有一、殺人為14件;二、酒駕、毒駕致死為8件;三、傷害致死為4件,至於地方法院有台中為7件、新北為6件、新竹為3件、台北為2件,而桃園、屏東、高雄、基隆、金門、苗栗、台南、橋頭等皆為1件。

此外,因為司法院在日前提出「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所以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也說明這次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重點有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被害人權益保障。

關於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謝靜慧表示,明定少年觸法事件在移送少年法院前,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等對少年實施強制處分的正當程序規定,以及「不使用約束工具原則」,以落實憲法對人身自由之保障。

至於被害人權益保障,謝靜慧說,增訂少年事件中被害人程序參與及保護等規定,以與釋字第805號解釋對被害人在少年司法程序權益保障意旨,以及聯合國「犯罪被害人及權力濫用被害人之司法基本原則宣言」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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