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員工不幫宣傳 竟遭公司罰款、開除
近日,重慶市法院發布一則案例,一婦產醫院因員工不轉發廣告至朋友圈,開除員工並罰款1萬(人民幣,下同),該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根據重慶市第三中級法院公布的案例詳情,涉事員工陳某於2013年11月16日到某婦產醫院從事駕駛員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約。
2017年6月,該婦產醫院進行院內員工微信朋友圈推廣活動,要求全體員工每日推廣訊息,並對訊息轉發量進行考核,未達標者按照每人200元進行扣發薪酬。
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間,陳某因未轉發廣告至朋友圈,被扣除1萬元工資。8月30日,醫院發通知,以不遵守公司規定、未完成工作任務為由,與陳某解除勞動合約。
陳某對此不服、申請仲裁,要求該醫院支付其剋扣工資、加班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
法院一審判決,該醫院補發陳某工資1萬元,並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約五萬元。該醫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重慶市中院審理認為,朋友圈內容應個人自主決定,該院推廣活動屬於直接涉及勞動者相關利益的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醫院扣除員工報酬並解除勞動合約不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5月7日,該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起熱議:「現在很多企業都有這種要求,讓員工在朋友圈宣傳企業。」、「朋友圈屬於員工個人資源私域流量,老闆讓員工為企業打廣告,廣告費結一下。」、「單位相對員工處於強勢,必須抵制這種本職工作之外的各種強加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