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轉捩點 時力:盼加速公視法修法
邱顯智認為,對民主社會來說,運作良好的公共媒體絕對是不可或缺的,需要透過媒體如同聚光燈般的把大眾注意力集中在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上,才能進行批判、對話,這樣社會才能更進步,人民的基本權利才能得到更多的保障,並實現公共利益。
邱顯智指出,自解嚴以來,高度商業化的台灣媒體讓民眾的信賴度越來越低,導致台灣的公共媒體環境也深受影響,可以明顯感受到政治對立升高、叫罵越來越膚淺、社會錯過許多對公共政策的討論,所以台灣的媒體生態已到了不得不改革的轉捩點。
因此,時力黨團呼籲,一、將屬於不穩定財源的補助費用和標案,均改為捐贈,確保公視財務的穩定、獨立;二、將董、監事提名程序更加公開透明及納入公民參與機制;三、強化董事長與公眾問責機制、完善公視治理架構,及華視公共化等列入下階段修法的優先目標。
羅世宏表示,台灣的公共電視發展至今,無法發揮預期的作用,但公共媒體很重要,不僅要確保獨立性、充足穩定的預算,讓其有透明治理,從而反過來監督朝野政黨,推進台灣社會進步,深化台灣民主,這是環環相扣的重要問題,必須從公視法修法開始。
對於這次修法,羅世宏坦言,憑良心說這修法版本是非常小幅度且非常保守的,但這是必要的且遲到很久的,如:主管機關改為文化部、董監事審查門檻降低、經費取消上限。
談到經費問題,羅世宏指出,公視每年常規預算只有九億,以公視目前的規模跟職責來說,「九億是遠遠不夠」,若沒有過去歷任政府的善意提供各種補助、計畫性標案,「公視其實早就倒店了」,要能有現在的表現,每年需要20到30億的經費,過去做法雖有用,但副作用是政府跟公視之間就會產生權力關係的異化,這問題必須要解決。
邱家宜認為,提供符合新聞專業與新聞倫理要求的新聞服務,是公共廣電最重要,不可取代的任務;新聞做不好,只能歸咎於新聞工作者比他國差嗎?原因在於現在的新聞媒體可以買,所以大家、政府都在買,待價而沽的新聞內容,哪裡會有新聞專業?
邱家宜強調,公共廣電受法律保障、明定預算、人事經費在立法院監督下,既可確保新聞產製經費,讓內容不受廣告主商業推銷,或政府標案轄制;也足以維持與黨派影響力的一臂之遙,提供高品質新聞服務,這也是為何民主國家都會有一定規模的公共廣電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