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明」可領6千? 財部:不符現行資格
近8成民眾已領取普發現金6000元,但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9日質詢時主張,臺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的小孩「小明」(沒有臺灣身分證),儘管取得居留證仍無法領取6000元,是否研議開放?對此,財政部官員回應,若當初刻意不辦出生登記,本就不符發放資格,最快週五(21日)會跨部會討論釐清。
根據現行普發現金辦法,發放對象包含我國國民、駐外人員及其眷屬、外籍配偶(含中港澳)取得居留許可者,以及持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士。
洪孟楷認為,近期接獲陳情,民眾稱臺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的孩子,雖有居留證但無法領取6000元,是否財政部能於一週內研議開放?
對此,財政部官員指出,必須先釐清中國小明的身分,例如有些小明可自行選擇國籍,「既然不認同我們、選擇當中國人,那為何要發給你6000元,而且如何得知這些人未來是不是國民」?
財政部官員透露,就現行規定,中國小明並不符合普發現金領取資格,最快要等到週五(21日)才會邀集陸委會、數位部、移民署及衛福部等部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