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電動汽車補貼名單縮減 非美車廠全部出局
拜登政府去年8月通過《通膨削減法(IRA)》,其中為降低對中國的依賴,提供7,500美元(約新台幣22.83萬)的電動車稅額減免優惠補助。據外媒報導,美國財政部17日公布適用該電動車補助的車型,非美車廠全部出局。
綜合媒體報導,據《通膨削減法(IRA)》的要求,電動車必須在北美組裝,且電動車的電池零組件和關鍵礦物原料須有一定占比來自美國或與美國達成自由貿易協議的國家,才可適用7,500美元的優惠補助。
報導說,具體而言,電動車電池組件價值的50%,得在北美生產或組裝,具抵免3,750美元稅額的資格;另外,關鍵礦物價值的40%,出自美國或自由貿易夥伴,可獲3,750美元信貸。
而據美國財政部本月17日公布最新名單,只有特斯拉、福特汽車、通用汽車以及斯泰蘭蒂斯(Stellantis NV)4家美國汽車品牌適用該項補助,其他外國汽車品牌通通遭到淘汰,顯見多數車廠的電動車並不符合美國的資格。
報導指出,美國電動車新創品牌Rivian和Lucid因為售價過高,所以也遭到排除。福斯、BMW 、日產、現代、Volvo等廠牌電動車同樣喪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