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發現金無望 特別條例立院初審無共識
立法院經濟等5委員會18日續審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但朝野各黨團分別針對條文提出修正動議,歷經4小時逐條審查後,朝野仍無法達成最終共識,由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裁示,全數條文連同附帶決議均保留送朝野協商。
政院版及國民黨版的普發現金條例草案,兩者差別在於國民黨版本只針對普發現金,且金額是每人1萬元。
政院版則是將3800億元,分1400億元普發現金、每人6000元,分1000億元挹注勞健保及台電、1000億元強化經濟韌性,並且預留400億元以備不時之需。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若要發1萬元,法令要求的歲計賸餘不夠,至少要等到今年7月才能發,但發6000元歲計賸餘足夠,2月28日就可以發。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表示,歲計賸餘仍有1400億元,若發1萬元需要2337億元,但8月1日歲計賸餘就會進來,所以發1萬元財政不會有問題,差額可以不用舉債,這段時間就請國庫署或財政部短期調度支應。
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目前4個版本內容不盡相同,朝野絕對不會有共識,認為「明天院會要三讀簡直是天方夜譚」,尤其最終保留條文送出委員會,後續還有朝野協商的1個月冷凍期。
柯建銘說,若2月20日院會表決特別條例三讀通過,然後行政院送特別預算、行政院長備詢後,特別預算還要審查與表決,預估時程最快要等到4月(才可能發現金)。
至於在野黨批評特別條例是空白授權,柯建銘指出,過去特別條例都只談財源,講空白授權有點外行,真正複雜的是特別預算,要說明資金的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