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保單利率灌水 金管會祭3平穩措施
由於美國聯準會(Fed)持續升息,壽險公司過去調高外幣保單宣告利率,藉此吸引保戶投資,遭金管會勒令下架。為避免宣告利率灌水、同業惡性競爭,金管會24日祭出三大措施,若有違反情事恐罰新臺幣60萬元至600萬元,並可要求下架保單。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指出,金管會為保障保戶權益,已備查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外幣保單、利變壽險及外幣利變、投資型保單(萬能保險及外幣萬能保險)等6項商品的精算實務處理準則修正案,將平穩結餘調節納入機制管理。
張玉煇表示,首先,明定宣告利率公式參數依據,避免業者將市場預期利率趨勢、同業競爭等不確定性概念納入公式內;其次,將平穩結餘調節項納入宣告利率機制,當區隔帳戶投報率低於市場利率時,可先釋出平穩結餘,來避免保戶因短期市場利率波動而解約。
最後,增訂宣告利率公式的技術指引及釋例,可以讓業者有一致性作法,例如:必要利潤率及費用率訂定原則應為固定常數,並要在計算說明書中敘明合理性,訂定後不得修改;平穩結餘釋出時,公司需每月召開宣告利率會議,說明合理性並提供佐證資料。
張玉煇說,實務處理準則在11月17日已經上路,為避免業界觸法,保險局將在日常監理、檢查局固定抽查。他說,若不遵守,將視業者商品開發缺失、銷售後管理缺失,依相關罰則處分,最重可罰新臺幣60萬元至600萬元,並可要求下架保單。
至於平穩結餘若全部回饋到保單?對此,金管會官員也補充,平穩結餘是晴天儲糧的概念,如果現在分光,日後將失去調節機制,不利於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業界應不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