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益發展協會涉洗錢 買虛擬貨幣洗白1.7億

陳嫌於2021年5月在臺北市成立「博○區塊鍊公益發展協會」買虛擬貨幣洗錢。(刑事局南打中心提供)
陳嫌於2021年5月在臺北市成立「博○區塊鍊公益發展協會」買虛擬貨幣洗錢。(刑事局南打中心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破獲假區塊鏈洗錢案,查出主嫌陳男以代操黃金期貨進行詐騙,並自2021年5月在臺北市成立某區塊鏈公益發展協會,利誘三家公司代為收受詐騙款項,並藉由公司戶單筆可提領較大量虛擬貨幣的優勢,利用3公司快速洗錢,金額達新臺幣1.7億元。

刑事局南打中心獲報,有詐欺集團以代操黃金期貨能獲得高報酬等話術進行詐騙,並要求被害人匯款至指定帳戶。經分析涉案的3層共78個帳戶金流大數據後發現,該詐欺集團將不法所得全數購買虛擬貨幣,刻意製造金融斷點,隱匿詐欺所得本質、來源、去向。

專案小組查出,該集團控盤首腦陳嫌,於2021年5月在臺北市成立「博○區塊鍊公益發展協會」,並以若參與該協會的虛擬貨幣投資方式,可獲取美金與泰達幣(USDT)間匯差利潤30%為誘因,吸引3間公司法人入會,事後再將利潤提高至70%利誘3公司於高雄市、臺中市、澎湖縣成立3個分會;並自同年8月起開始詐騙。

全案查扣手機8支、電腦主機2台、筆電1台、存摺16本、公司大小章等證物。全案查扣手機8支、電腦主機2台、筆電1台、存摺16本、公司大小章等證物。(刑事局南打中心提供)

警方指出,待被害人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經層層轉帳至該3家公司的銀行帳戶後便立刻提領一空,透過場外交易方式,不論匯差高低大量購入泰達幣,再旋即轉匯至該協會申辦的「幣安」、「火幣」等交易所虛擬貨幣錢包,遂行洗錢。截至今年2月,該協會已洗錢約新臺幣1.7億元,初估已有二十餘人受害。

專案小組自自今年2月起陸續發動多波拘提、搜索行動,於全臺各地緝獲車手頭、收簿手、車手及人頭帳戶提供者等20人,並溯源於10月中旬拘提「博○協會」負責人陳男到案。全案詢後將陳嫌等21人依涉犯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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