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冒名臺茶獲獎再出售牟利 女茶農遭起訴
南投地檢署偵辦越南茶混充臺灣杉林溪茶案,查出南投竹山一名陳姓女茶農以每斤300元的進價像茶行購入越南茶30斤,再以她女兒的名義參加臺灣茶新品種組競賽,並獲評「二朵花」等級;事後再以每斤600元的價格,將20斤賣給不知情的茶行。檢方6日依涉詐欺罪將她起訴。
檢方調查,陳女明知竹山鎮農會「杉林溪優良春茶競賽展售會」僅限臺灣生產、烘焙的茶葉參加,仍基於詐欺及虛偽標示商品原產國的犯意,利用她不知情的女兒名義,使用她於2021年初以每台斤新臺幣300元的價格向彰化縣某茶商購買的越南茶參加新品種組比賽,並有簽切結書,保證她已知悉比賽規定。
陳女的越南茶在比賽中被評為「二朵花」等級,竹山鎮農會以每台斤850元的價格向陳女收購1台斤,再由不知情竹山鎮農會人員代為包裝成20盒,每盒2罐各300公克,共計20台斤,並標示「杉林溪、烏龍茶競賽」、「產地:台灣」等字樣,交由陳女領回。
彰化縣某茶行不知情的翁姓負責人誤信該越南茶為獲獎臺灣茶,遂以每台斤600元的價格將包裝好的越南茶20台斤全數收購。未料,彰化縣衛生局2021年9月至這家茶行抽驗時,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鑑別後,認定該茶為「境外茶」,案情才曝光。
南投地檢署6日偵結,依涉犯詐欺取財、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起訴陳女。檢方強調,為維護臺灣茶農權益及各茶賽公正性,對於類似案件一定從嚴訴追,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