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提告曹興誠 民團籲撤告

台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中天提告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濫用司法資源打壓言論自由,呼籲中天立即全面撤告。(中央社)
台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中天提告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濫用司法資源打壓言論自由,呼籲中天立即全面撤告。(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中天記者日前在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舉辦的記者會中,以陷阱式問題提問,遭曹興誠拒答並說「中天是匪臺」。對此,中天控告曹興誠妨礙名譽,並求償5億;曹興誠則反擊等中天敗訴,會反提告並求償50億。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昨(7)日召開「中天電視濫用司法資源打壓異己」記者會,呼籲中天撤告。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認為,這是濫用司法資源,一方面享有言論自由,卻用《刑法》對付不同意見者,這是根本侵蝕臺灣法治的作為;當時中天記者的提問在法律上就是誘導詢問,問題中包含很多既定的價值判斷,若在訴訟上,不會讓律師去做這樣的問題,因為包含太多錯誤的資訊。

陳為祥認為,媒體的立場、意識形態是可受公評的事情,怎能享有高度的言論自由,卻不容許別人對你提出質疑;享有高度言論自由保障的媒體,對被訪問人提出告訴,根本違反基本價值,希望中天應立即撤告。

台灣社社長李川信指出,中天在臺灣享有高度民主自由,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但報導傾向於抵制民選政府,對專制中國、獨裁中國,幾乎不敢吭聲,臺灣人很清楚,長期以來中天的報導很接近、超越中共央視或《人民日報》;強烈要求中天馬上撤告,不要濫用起訴。

「利用民主在反民主,利用自由在打壓自由」,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強調,民主防衛最重要的是避免有人利用民主反民主,利用自由打壓自由,目前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見解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縱使用字尖酸刻薄,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這是法院見解。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認為,這是殺雞儆猴。

對於民團要求,中天回應,任何人抗中保台,不應享有惡意誹謗、公然污辱他人的司法特權,籲請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社等六個獨派團體尊重台灣司法,留給法官足夠的空間審理此案,作出正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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