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劇毒私製「白藥膏」 雲檢起訴10人
雲林地檢署偵辦偽劣農藥案,查出謝男等人利用農業科研公司名義,自2019年至2021年間,以「油漆防汙」為由進口第四類毒化物「氯化三苯錫」逾33公噸,並將部分加工製成俗稱「白藥膏」的偽農藥「三苯醋錫」,販售給不特定農民使用,不法獲利上百萬元,5日偵結起訴10人。
雲檢調查,謝男等人利用公司名義,以「油漆防汙」為由,向行政院環保署毒性及化學物質局申請進口「氯化三苯錫」,於2019年至2021年間共向海關申報達33.5公噸,並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將部分毒物加工製成「白藥膏」,自行分裝後販售給不特定農民於栽種稻米時使用,罔顧民眾食安及健康。
承辦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於今年1月、4月分批前往10名被告的住處、營業場所等地執行搜索,查扣「氯化三苯錫」、「白藥膏」、偽農藥半成品及農藥製造加工器具等證物;由於「三苯醋錫」已於1997年遭政府公告禁止製造、輸入,檢方將檢體送驗後,認定謝男等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農藥及禁用農藥。
全案偵結後,依涉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申報不實罪、《農藥管理法》製造、加工、分裝及販賣偽農藥罪等罪嫌起訴謝男等10人,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不法所得新臺幣289萬6千元。
雲檢強調,雲林縣為我國主要農產品生產地,不法業者為求暴利而私自進口、製造及分裝毒性難測的偽劣農藥,傷害自然環境及國人健康,依《農藥管理法》規定,如違法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偽農藥,最重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販賣或意圖販賣陳列、儲藏,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