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申請租金補貼遭漲租 內政部:按次最高可罰50萬
行政院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已於7月起受理申請,但一名男大生在網路上表示,房東得知他申請後竟調漲全棟租金,導致他遭其他房客霸凌。對此,內政部強調,房客若因申請租金補貼而遭漲租,可向當地政府申訴,如不改正,最高可罰50萬元。
內政部表示,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房客申請後房東可直接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享有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鼓勵房東一起用好房做好事。同時,房東也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若房東片面禁止或要求拋棄申請,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等規定主張無效。
若房東因此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內政部強調,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房東於租約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且不得記載「應由房東負擔之稅賦如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房客負擔」,房客除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該約定無效外,也可檢附相關事證向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
內政部指出,如經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可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此外,內政部表示,目前已著手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增訂相關違規行為直接處罰的規定,盼有效導正遏止房東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不公平的租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