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縣市調高房屋稅基 彰化縣漲60%最多
今年13個縣市須重新調整房屋稅基,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22日表示,目前已有8縣市公告調整,值得注意的是,彰化縣房屋標準單價從1984年至今皆未調整,這次公告卻一次調高60%,是調幅最多的縣市。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將於7月1日開始,僅限新增建房屋適用。
房屋稅不僅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相當重要,還包括房屋評定現值的稅基,而房屋評定現值涵蓋房屋標準單價(新屋認定價值)、地段率(商業發展程度)及折舊率(按屋齡計算)等因素考量,各縣市房屋標準單價每3年就會重新評定。
樓美鐘指出,現已有8個縣市公告,多為調高標準單價或地段率,基隆市、新竹縣市、嘉義縣市等5個縣市雖然尚未公告,但估計也會朝調高房屋稅基方向努力。
財政部日前公告標準單價調幅指標,雙北、高雄等10個縣市,近40年標準單價調幅在80%~160%,為調整單價前段班;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屏東縣、花蓮縣等7個縣市調幅約60%~80%,為中段班;低於60%的後段班則有臺南市、彰化縣等5個縣市。
由於全臺房價去年下半年開始飆漲,為合理評定房屋稅基,財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引進大數據資料,內容包含實價登錄、營業額、土地公告現值等資料參考,以期讓稅基更貼近實際市價。
不過,這次彰化縣已確定調高標準單價,一口氣調高60%,為近40年來首次調整,預期將合理反映新成屋營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