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籲開放老師兼職 教長:須考量學生受教權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然而,全教產表示,教育部多年來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卻又開放大專教師兼職公司董事,不合公平正義。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會重新檢討教師兼職規定,並考量學生受教權,預計半年內研訂相關辦法。

全教產5月31日指出,長期以來,教育部透過《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禁止基層教師兼職,且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也禁止「代理教師」兼職。

全教產說,年金改革後,退撫基金仍然籠罩於用罄之危機,公教人員退休金岌岌可危,教師若未雨綢繆先行自食其力,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兼職,為何要限制重重?全教產於2020年即函詢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有關教師應開放兼職一案,以便教師針對退休金縮水、通膨等因素進行因應,全遭拒於門外,如今公務員兼職已開放,有關教師開放兼職一案,「教育部還要再睡嗎?」

全教產表示,依據銓敘部及教育部資料,政府針對2023年個人專戶制新基金目前只有規劃至85歲,2023年起新進教師的退休金個人帳戶制至85歲之後恐已用罄,故也應開放兼職禁令,舉凡「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之工作」,均應開放,以便教師準備85歲之後的退休金。

此外,全教產表示,代理教師7、8月幾乎無收入,已影響基本生活,教育部應馬上開放「代理教師」學期中的兼職禁令,只要是「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之工作」,均應開放,以彌補代理教師每年有2個月零收入。

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未剝奪勞工兼職的權利,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停止侵犯基本人權,限制教師不得兼職,停止不合時代潮流、且違反平等權原則的規定。

對此,潘文忠回應,針對教師兼職,未來會參照《公務員服務法》精神來研議,但仍要兼顧學生受教權益。過往教師去補習班兼職,產生課堂內上課公平問題,因此未來教師在兼職工作要特別考量,要思考學生受教權益是否會受影響等。目前已收集相關意見,原則參考放寬,預計半年內研議相關法規,再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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