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熱學校冷氣不給開 教部:可向地方教育局反映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行政院推動「班班有冷氣」政策,全臺校園總計裝設超過18萬4千臺冷氣。臺灣青年民主協會指出,天氣逐漸炎熱,全國各縣市氣溫陸續飆破30度,許多學校卻還是不准開。對此,教育部表示,室內溫度達攝氏28度就可開,學校不允許的話,可向縣市教育局處反映。

青民協指出,臺灣4月氣溫已經連日超過30度,全國各縣市多在25日也已同步發函各校,宣布即日起,達一定溫度可以開冷氣。然而,班班有冷氣政策原訂5月上路,儘管如今學校教室內冷氣都已經裝好,教育局處也通知學校可以開冷氣,但許多老師或校方人員卻仍「狀況外」。

青民協表示,從週一至今,全國各縣市氣溫陸續飆破30度,各縣市卻發生學生希望能開冷氣,但學校卻不允許的狀況,導致教室內新裝好的冷氣,卻像是「裝置藝術」。

因此青民協呼籲,因應各縣市校園開冷氣的標準不一,教育部與各縣市教育局處應該讓教學現場的師生清楚,各縣市開冷氣的明確標準,讓學生感覺天熱向學校提出開冷氣的需求時,學校也才能夠透過與學生討論,訂定校內開冷氣的統一標準。

對此,教育部表示,班班有冷氣政策已開始推動,今年2月底前,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及冷氣裝設皆已完成,3至4月完成4階段壓力測試,並於25日會同22縣市辦理啟動儀式。公立國中的冷氣電費,已透過一般教育補助款編入各縣市的年度預算。

教育部表示,電費是以每間教室裝設2臺冷氣,每年5月、6月、9月、10月計88天、每天8小時設算,每校另額外增加20%的額度,讓學校彈性因應。此外,本次安裝的冷氣為一級能效冷氣,經估算上述設算的冷氣補助電費足以使用到120天以上,已足以支應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內所需使用。

針對校園開冷氣的條件,依教育部函發的「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只要室內溫度超過28度,就可開冷氣。如果校方於達到氣溫條件,不允許開冷氣,可向縣市教育局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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