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頻頻出包 民團籲修法納國安管制

今年3月3日,台電興達廠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全臺549萬戶大停電。(中央社)
今年3月3日,台電興達廠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全臺549萬戶大停電。(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台電日前多次人為疏失造成全臺大停電、桃園機場電纜遭人偷竊、華視新聞快訊字幕連續出包,竟誤植「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等錯假訊息。經濟民主連合昨(2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徹查華視、台電、桃機等事件,出包人員與中國往來關係,並要求關鍵基礎設施人員應納入國安管制。

今年3月3日,台電興達廠操作人員在「相鄰區間的絕緣氣體六氟化硫未完全回填」下,開啟隔離開關,造成549萬戶全臺大停電;同月11日,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兩名包商出線「偷電纜線」造成停電;4月20日,華視新聞跑馬燈誤載防災演習消息「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臺北港艦艇爆炸,設施、船舶損毀」。當日為更正錯誤,竟又誤載「大屯山火山爆發」之測試訊息。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臺灣青年民主協會2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三點訴求:一、政府應徹查華視、台電、桃機等事件,出包人員與中國往來關係;二、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人員應納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的國安管制;三、受管制人員應主動申報與中國黨政軍的往來。

臺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表示,303大停電出包期間,適逢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來臺之際,總統府因為大停電,取消雙方會面直播;311機場停電,適逢中共人大舉行閉幕會議,中國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中重申對臺立場是堅持「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420華視出包適逢中國作為東道主的年度區域經濟論壇「博鰲亞洲論壇」開幕。

羅宜表示,在民主國家「沒有證據,不能定罪」,但考量這三起事件,對民心士氣,對國家安全的威脅,要求國安局與調查局徹查華視、桃機、台電三起出包事件的當事人與主管,澈底調查其最近5年與中共黨政軍的往來情形。

關鍵基礎設施靠人操作

若被中共收買將危及國家安全

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表示,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金融、醫院、科學園區等關鍵基礎設施都應該實施防護,今年3月11日大停電後,行政院說要調查有無系統性錯誤,針對機場、港口、電廠、鐵路等,檢視有無弱點存在,以避免關鍵基礎設施再度停擺。

許冠澤強調,檢查盤點有無系統性缺失固然重要,但這些關鍵基礎設施是靠人在操作,把人管理好更是重要之事。試想台電總工程師、機場塔臺負責人,若被中共滲透收買,將會造成怎樣的風險?如果在戰爭時這些人被收買,會不會造成設施整個無法運作,而危及國家安全。政府應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將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人員納入國安管制,只要與中國黨政軍往來就應該申報。

他表示,這次出包的華視是公廣集團,在戰爭時有發布緊報,告知民眾如何避難、動員的公益任務,也屬於關鍵基礎設施一環,華視相關重要營運人員也應納入《兩岸條例》第9條的國安管制範圍。

《兩岸條例》第9條應修成

監管所有敏感受管制的國安人員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則說,華視接連出包真的令人匪夷所思,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不能講台電、桃機、華視事件背後有共諜,但可以非常確定的說《兩岸條例》第9條如果再不修,將來一定會有共諜,在臺海情勢緊張之際,這些關鍵基礎設施就會被共諜破壞。

賴中強說,《兩岸條例》第9條是管制軍人、警察、高階公務員、政務人員、縣市長及涉及國家安全的人員,赴中國須經許可,但在這個時代,管制人員去中國已經沒有用,中共要滲透吸收軍人、關鍵基礎設施人員,不用在中國境內吸收,它可在越南、新加坡吸收,也可以用帳戶直接匯錢。

賴中強建議,應修改成監管所有敏感受管制的國安人員,要求其與中國黨政軍往來都必須申報,不只去中國要經過許可,還要擴大申報義務,若不申報或申報不實,須負相關刑事責任,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申報往來內容有危及國家安全,應命改正、停止行為或禁止擔任特定職務,也要有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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