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協力 共同擘畫頭份糧倉的新未來

頭份糧倉(苗縣府 提供)
頭份糧倉(苗縣府 提供)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

原臺灣糧食局頭份糧倉,是苗栗縣頭份市目前第一個法定有形文化資產,糧倉早期是地方糧食儲存、銷售的重要設施,見證了頭份地區的農業發展史,民國111年登錄為苗栗縣歷史建築。

頭份糧倉為一層樓倉庫,與同時代興建的糧倉格局及形制相似,牆體為雙層牆面,外牆為磚造本體,內牆面則為板條灰泥牆,牆下方設置通氣孔及木百葉,因應儲放米穀雜糧與肥料等貨物之通風需求。

頭份糧倉位置圖頭份糧倉位置圖(苗縣府 提供)

屋架為洋式木構架且設置火打樑,正立面是木造外簷廊;雖因起造年代久遠,有許多因應當時使用需求而做的增修建,但整體建物現況保存良好,糧倉本身位處頭份市精華地段,目前所有權隸屬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登錄為文化資產後,頭份市公所對糧倉後續活化再利用提出許多構想,例如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政策,與地方創生團隊合作,就近年發展及整體環境概況盤點頭份在地資源,提出「地方創生。

打造頭份市樂齡安餉及農創共享基地計畫」,希望能夠達到創造經濟、振興產業,增加就業機會的目標;另外,頭份市公所也積極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出認養申請,未來將循地方創生途徑,撰擬相關計畫送苗栗縣政府,利用計畫等補助經費。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指出,近年來,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日益成為地方顯學,但因相關資源挹注往往無法跟上文化資產數量成長的速度,且文資修復與活化若只仰賴主管機關由上而下的政策引導,容易缺乏在地連結與認同感、導致文資保存推動不易;因此,在地相關單位與人員對文資場域的認同與各項資源的投入對地方主管機關而言非常重要,當在地積極投入相關工作時,與主管機關之間就能建立一個合作互信的夥伴關係、進行協力合作,形成一個資源共享成果共榮的良善循環,因此,苗栗縣政府作為地方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樂見頭份市公所的積極參與。

林彥甫表示,為促進苗栗青年回流就業、匯集青年力量、創造文化氛圍、結合文資保存活化與地方創生發展,不管是任何年齡或身份都能擁有文化近用的權利,苗栗縣政府將與頭份市公所共同打造頭份糧倉為地方創生節點,冀望頭份糧倉的保存工作為頭份市注入新活力、擘畫頭份市與苗栗縣發展的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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