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破壞歷史建築立院議場 北市文化局要查
立法院議場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具有文資身分。針對國民黨立委為抗議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占據立法院議場,並破壞門鎖、打破玻璃、在主席台上噴漆等,台北市文化局30日已發文給立法院,要求釐清建築本體有無受損,若建築物被破壞,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處置。
立法院議場由建築師虞曰鎮設計,1960年興建,外觀簡潔、比例優美,具現代主義風格,2017年6月被指定為台北市歷史建築。依《文資法》106條規定,毀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文化局表示,已發文給立法院,要求立法院提供資料,並與立法院祕書處保持聯繫,蒐集資料確認有無傷及文資建築本體。後續依提送資料決定是否辦會勘,因非屬如火災等重大災害,不用立刻啟動現勘;但若傷及文資建築本體,將依《文資法》106條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