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權宜漁船剝削外籍漁工 船長等9人遭起訴
由臺灣船主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權宜漁船「大旺號」,2019年遭民間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指控涉嫌強迫勞動,更曾遭美國海關發布暫扣令,高雄地檢署經歷2年多偵查發現,林姓船長經常對外籍船員辱罵、施暴,更強迫工作連續32天、每天工時長達20小時,20日起訴林等9人。
綠色和平組織東南亞分部曾於2019年發布的「海上奴役」、2021年發布的「海上強迫勞動」調查報告中,兩度揭露「大旺號」涉嫌強迫勞動,並將相關資訊提供給漁業署,要求政府立案調查。漁業署則於2020年7月將相關資料交予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美國邊境保護局(CBP)即對「大旺號」發布暫扣令,並在今年初正式確認有強迫勞動犯行。
雄檢指出,「大旺號」遠洋漁船聘僱17名印尼籍船員、2名萬那杜籍船工,於2019年4月10日從高雄旗津出發,前往南太平洋斐濟一帶海域捕撈鮪魚等高經濟魚類。林姓船長、梁姓輪機長卻在海上作業期間,對漁工恣意辱罵、揚言扣薪,甚至毆打成傷;2人也要求漁工每天工作14至20小時,最多曾連續工作32天。
在飲食方面,雖然信仰伊斯蘭教的印尼籍船員不食用豬肉,但船上越南籍廚師、船長卻無視需求提供豬肉料理,漁工因只吃不含豬肉的菜吃而常常吃不飽,部分漁工為求溫飽只能被迫背棄信仰吃豬肉。若漁工未遵守規定,林男無視海上酷寒,把對方衣物扣留一週或海拋,完全沒辦法保暖。
此外,一名漁工2019年6月無預警遭梁男重擊後腦,同年月17日即在寢室中身亡,林、梁2人卻仍執意捕魚,後經船員們集體罷工才靠泊斐濟。雖然該名漁工經斐濟司法單位相驗後確認死於急性肺水腫,但19名船員堅持不願意再上船而就地離職。
檢方查出,在「大旺號」強迫勞動下,使漁獲量相較其他漁船平均多出105公噸,剝削薪資至少達新臺幣270萬餘元。起訴指出,臺灣有「遠洋漁業王國」之稱,但撐起整個產業的基層漁工,卻長期被犧牲、剝削,業者更大肆利用「境外聘僱」巧門,讓海上勞務剝削長驅直入,使遠洋漁船宛如「法外孤島」,淪為勞工人權保障禁區。
雄檢偵辦時,林、梁2人皆否認對漁工施暴,只坦承讓漁工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扣留衣物等。檢方認定,「大旺號」剝削船上漁工事證明確,因此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自由、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蔡姓女船東、林姓船長、船公司員工等9人。另外,漁業署也將依法廢止該船經營者的投資經營許可,相關漁船皆不得進入我國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