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僅一半持分仍可拍賣 酒駕拒測男繳清罰鍰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查封酒駕拒測罰鍰義務人房屋1/2持分。(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查封酒駕拒測罰鍰義務人房屋1/2持分。(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2014年因拒絕酒測遭裁罰9萬元,又積欠交通違規罰鍰9千元、健保費1萬7,976元,遭相關單位移送強制執行。士林執行分署調查,莊男名下僅有一棟房屋1/2的持分,為落實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仍予以查封,促使莊男在持分遭法拍前繳清罰鍰。

現年37歲的謝男2014年7月騎乘輕型機車返家途中,遇警察攔檢而拒絕酒測,遭裁罰9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但他事後仍無照駕駛機車一次,再遭裁罰9千元。他也積欠2019、2020年健保費共1萬7,976元,逾期均未繳納,遭相關單位陸續移送強制執行。

士林執行分署調查,謝男名下僅有一棟房屋1/2持分,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因此,先以電子公文查封該房屋持分,但謝男卻不為所動。執行人員清明連假前夕會同轄區員警,前往該房屋地址現場查訪,當時無人應門,執行人員遂於屋外貼上封條及通知單,恰巧遇到騎車返家的謝男親戚,因此,交代對方代為聯繫謝男,促其盡速繳納罰鍰。

謝男清明節連假後趕赴士林分署說明,該房屋是其父親生前贈與他及胞兄各1/2持分,現供母親居住,他僅於假日時才會返回該房屋。謝男表示,他已向朋友商借9萬元,先用來繳清拒絕酒測的罰鍰,其餘欠款申請辦理以每期約5千元、分5期繳納完畢,請求暫緩法拍房屋持分,避免驚動其母親。士林分署遂准予分期並維持查封狀態。

士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就算義務人只有1/2的房屋持分,由於義務人對於該房屋的每個角落都有1/2的所有權,所以執行署還是可以查封、拍賣。不過,為了簡化房屋共有問題,原本的共有人可享優先承買權,若有其他人承買,會先詢問原共有人是否願意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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