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公布姓名 同車者最重罰1.5萬 3/31上路

據交通部統計,2021年酒駕造成318人死亡,較前年增加了10%,創5年來最高。(桃園監理站提供)
據交通部統計,2021年酒駕造成318人死亡,較前年增加了10%,創5年來最高。(桃園監理站提供)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酒駕事件頻傳,為遏止酒駕,立法院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特別加重酒駕罰則,包括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提高同車乘客罰緩最高至1萬5千元等,新法預計將在3月31日施行。

除上述修法重點外,交通部9日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指出,還包括增加10年內第二次酒駕罰鍰,機車騎士罰9萬元、汽車駕駛罰12萬元,第三次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公路主管機關並可公布累犯者姓名、照片、違規事實。

據交通部統計,2021年道路交通共發生35萬6,779件事故,造成2,990人死亡、47萬4,376人受傷,雖然數量皆是近5年來首度下降,但酒駕就造成318人死亡,較前年增加了10%,創5年來最高。

新法並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明定駕駛被驗出酒駕,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優先強制執行等。

根據修法內容,若酒駕者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未滿0.55毫克,酒駕同車乘客現行機車罰600元、小型車1,200元、大型車2千元;3月31日起調整為機車罰6千元、小型車9千元、大型車1萬元。酒精濃度每公升0.55毫克以上,現行機車罰900元、小型車1,800元、大型車2,400元,將調整為機車罰9千元、小型車1萬元、大型車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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