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爆料未經查證 東森新聞挨罰120萬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0日審議2021年第7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決議計有4件予以核處,其中違反節目應與廣告區隔規定1件、違反插播式字幕規定1件、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2件。

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部分,NCC表示,東森新聞臺節目《關鍵時刻》,去年5月19日有來賓提到大學老師去萬華阿公店才染疫;以及去年6月17日有來賓指稱,臺大醫院以研究計畫為名,由指揮中心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的妻子胡芳蓉教授帶領,找來院外人士助權貴施打莫德納疫苗的相關內容,均未落實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分別開罰40萬元及80萬元。

NCC說明,上述兩案差異是因為情節嚴重性不同,因此有不同開罰金額。

在違反節目應與廣告區隔規定方面,NCC表示,TVBS新聞臺去年5月30日「午間12.13新聞」節目,因為在新聞報導中宣傳同一家族頻道播出的戲劇《火神的眼淚》,導致節目與廣告未能明顯區分,予以警告。

違反插播式字幕部分,NCC表示,TVBS新聞臺去年4月13日「上午11點新聞」節目,因新聞畫面下方不斷出現「母親節特企 女人我最大APP看文章抽專櫃限量組」、「歡慶週年 食尚玩家APP 豪華住宿券週週抽」及「上臺恐懼 TVBS贏在說話主播營 有自信勇敢秀自己」等插播式字幕內容,非屬《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4條規範得使用插播式字幕情形,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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