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案首開庭 黃格格否認犯行辯稱無動機

城中城11樓住戶簡姓家屬25日至高雄地院旁聽時,帶上罹難母親的照片,淚訴媽媽與鄰居阿姨罹難,希望法官判決黃格格死刑。(中央社)
城中城11樓住戶簡姓家屬25日至高雄地院旁聽時,帶上罹難母親的照片,淚訴媽媽與鄰居阿姨罹難,希望法官判決黃格格死刑。(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高雄地院審理城中城大樓惡火釀46死案,25日首度開庭。案發後遭羈押132天的犯嫌黃格格出庭喊冤,她強調沒有縱火動機,法扶律師團將採「無罪答辯」方式替她爭取應有權益。但有罹難者家屬蒞庭表示,黃女飾詞狡辯,令人心痛,請求法官判她極刑。

城中城大火2021年10月14日凌晨2時54分延燒至同日上午7時17分才完全撲滅,釀46死、43傷。檢警當天下午即鎖定黃格格及她的男友郭清文涉有重嫌,但兩人皆否認涉案。檢方根據消防局的鑑定報告,確認起火點就在一樓房間內的沙發,並認定黃女是酒後為了讓郭男難堪而點火滋事,因此,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

高雄地院25日召開準備程序庭,黃格格出庭時否認犯行,並強調她與郭清文沒有感情糾紛,也沒有放火的行為和動機。由於黃格格沒有聘請辯護律師,但是事涉殺人重罪,法院依法指派三名法扶律師,組成律師團替她答辯。律師團指出,黃格格若因感情因素要給郭清文難看而放火,大可直接點火燒沙發,何必把未熄的沉香倒在沙發上而引發火勢。

律師團也指出,黃格格多次強調,她當天有把未熄的沉香拿去屋外,以水龍頭沖水、熄滅後,拿回房間放在地面,但這部分檢警沒有採信;雖然她是最後一個離開現場的人,但並沒有縱火動機,主觀上更無法預見會造成重大傷亡。根據他們向黃格格律見的情況,目前將朝無罪的方向進行辯論。

罹難者家屬有8人到庭聆聽。一名家屬帶著母親的照片到場,悲憤控訴黃格格為了一己之私而害死這麼多人,希望法官判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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