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案 婦因感情糾紛蓄意縱火 依殺人罪起訴
高雄地檢署偵辦城中城大樓火災46死案,查出52歲的黃格格疑因控制欲強,於案發前一晚與53歲的男友郭清文在一樓飲酒後發生口角,黃女因懷疑先行離去的郭男與前女友藕斷絲連,憤而將平日使用的淨香倒在沙發上而釀禍。全案於21日偵結,依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
高市鹽埕區屋齡逾40年的城中城大樓於2021年10月14日凌晨2時54分發生火警,造成46人死亡、43人受傷。曾被列為嫌疑犯的大樓住戶、劉姓計程車司機證稱,當時看到起火點就在一樓房間裡的沙發,他曾試圖拿水管澆滅火苗,但沒想到火勢已不可控制。
檢警雖鎖定黃格格、郭清文涉有重嫌,但2人皆否認涉案。經追查發現,郭清文自2020年7月起,「借用」城中城大樓一樓無法確認產權人、約5坪大的房間,作為平時和友人泡茶、聊天的處所。而在2021年8月,他在友人的介紹下開始與黃女交往,但黃女嗜酒、控制欲強,時常做出脫序行為,因此使他想提出分手。
2021年10月13日,郭男、黃女和毛姓、何姓少年等4人在城中城一樓處所內飲酒,郭男與黃女發生爭執,郭男於當晚11時許先行離去後,2名友人也隨後於14日凌晨1時許離開;而黃女因情緒控制不佳,竟將未燃燒殆盡的淨香倒在沙發上後,於凌晨2時16分離去。黃女返家後,仍不斷透過語音訊息對郭男疲勞轟炸,此時的城中城卻已是一片火海。
郭清文到案後證稱,泡茶的房間因斷水斷電,黃女常用小香爐點燃淨香驅蚊;毛姓友人也作證,他當晚有看到黃女點燃淨香。檢警掌握,黃女發送的語音訊息提到,「你想看到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而此前郭男與黃女爭執時曾表示,「燒一燒也沒關係,反正房子不是他」;檢方推斷,黃女口中「你想看到的事情」,應是指放火燒屋。
黃女到案後遭檢方聲押,但她說詞反覆、否認與郭有爭執,態度相當不配合。檢方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確定起火點就在房間內沙發,並認定黃女是酒後為了讓郭男難堪而點火滋事,最終導致火災害死多條無辜人命,因此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以昭炯戒。
此外,檢警也查出,黃女原名為黃淑萍,個性潑辣、常年混跡在高雄鹽埕區,率領一批未成年小弟結伴生事,曾犯下多起恐嚇、妨害自由、傷害及強盜案件,前科累累,是地方上的頭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