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獎大變革 節目與戲劇頒獎分2天舉辦

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中央社)
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金鐘獎出現重大變革,文化部24日指出,為回應近年來臺劇茁壯發展,提升品牌國際知名度、國內外觀眾討論聲量,今年金鐘獎將從頒獎典禮、獎項等面向革新,包括頒獎典禮分成節目類及戲劇類2場頒發、導入觀眾票選機制、兒童少年節目獎細分為兒童節目獎及少年節目獎、特別獎頒予10萬獎金等。

文化部24日召開「111年度電視金鐘獎改革說明記者會」,文化部次長李靜慧、110年電視金鐘獎總召曹瑞原導演、特別獎委員湯昇榮總經理共同出席。李靜慧宣布,金鐘獎節目類與戲劇類頒獎典禮將於10月下旬周五、周六,連續2天舉辦。

曹瑞原表示,電視金鐘獎的改革是相當具前瞻性及責任感的作為,期許文化部持續投入資源,相信影視產業將成為國家未來經濟產業的帶動者,迎來產業的黃金十年。湯昇榮則提到,金鐘獎的獎項變革,是對產業更高的尊敬及鼓勵,也是改變產業各個工作環節的關鍵。

文化部指出,今年電視金鐘獎戲劇類將頒發27個獎項,其中「連續劇及迷你劇集」增設4獎項,包括造型設計獎、視覺特效獎、戲劇配樂獎及主題歌曲獎。節目類共有21個獎項,原「兒童少年節目獎」因應兒童、少年節目不同受眾及製播方式,將細分為「兒童節目獎」、「少年節目獎」。

文化部提到,今年金鐘獎參考美國艾美獎多場次頒獎概念,將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分為「節目類」及「戲劇類」2場次頒獎,讓典禮時間運用更有彈性。也將導入觀眾票選機制,增設「最具人氣戲劇節目獎」、「最具人氣綜藝節目獎」,以增加觀眾參與度、提升金鐘活動討論聲量。

此外,為肯定台灣推動電視事業及產業發展有傑出成就的個人或團體,建立產業界楷模,設置「特別獎」得主將頒予獎金10萬元。111年度電視金鐘獎將於4月1日開放報名,至5月3日截止。特別獎項報名期間則為4月1日至6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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