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標準過嚴 兆豐銀工會投票董事長不適任
兆豐銀行自從2016年8月因洗錢防制缺失,遭到美國重罰57億元後,持續進行嚴格的洗錢防制措施,造成員工負荷過重及大企業客戶流失,兆豐銀行也因此陷入勞資糾紛。工會22日公布投票結果,有高達9成票數認為董事長張兆順不適任;兆豐銀行則強調,兆豐是臺灣唯一的外匯清算銀行,只能依照美國高標準,不能比照其他銀行,加上美國主管機關合意令尚未解除,兆豐銀經不起「再被罰」。
兆豐銀行工會今年1月首度舉辦全行行員「工投」,要求全體工會會員對董事長張兆順是否適任表達意見,共發出5480張問卷,回收5375張、回收率達98.08%。工會22日公布投票結果,認為張兆順不適任票數達4873張,占總問卷回收票數的90.66%,認為適任的有351張、占比6.53%,無效票151張、占比2.81%。
兆豐金勞工董事邱奕淦表示,2016年兆豐遭美方裁罰後,兆豐數千名員工考取國際公認反洗錢師(CAMS)證照,員工深知洗錢防制工作應以風險為本,對於高、低風險客戶應有不同作法,並投入不同資源,絕非張兆順先前所言「工會不想做洗錢防制」,但目前洗錢防制是將所有客戶都當成高風險,導致客戶被持續往外推。
兆豐銀行表示,兆豐是臺灣唯一的外匯清算銀行,又受高度關注,只能依美國高標準,不能比照其他銀行,主管機關也以高標準要求兆豐改善,除美國地區分行要依改善計劃辦理,也要求兆豐銀行全行、包括其他海外分行都必須依相同標準辦理,以免產生破口。
對於工會的訴求,兆豐銀行指出,張兆順曾表示組織改造是漫長痛苦的過程,短期內也難立竿見影,即使「開花結果」時,他可能「已經不在兆豐任職」,但為兆豐銀行的長久發展,仍應義無反顧去做。
兆豐銀行強調,美國主管機關要求以風險為本(Risk-Based),制訂相關法遵與洗錢防制制度,不是以法條為本(Rule-Based)的制度,不容許走法律邊緣,兆豐就曾因法遵及洗錢防制制度不健全被重罰,付出慘痛代價,也影響商譽及臺灣國際聲譽;兆豐若為爭取短期業務而比照不合規的同業,在美國主管機關合意令尚未解除的情況下,「兆豐經不起再被罰」。
財政部對此也回應,尊重兆豐銀行工會投票結果,會請兆豐金控持續與工會溝通,期待能共創股東、員工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