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砂石場疑將就地合法 花縣府否認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左)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14日舉行記者會,呼籲花蓮違法砂石場業者應強制執行拆除。(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左)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14日舉行記者會,呼籲花蓮違法砂石場業者應強制執行拆除。(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花蓮縣吉安鄉8家違法砂石場長期占用退輔會土地,去年12月執行第一波排拆後再爆爭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其中4家砂石場,竟稱縣政府將於3月中召開納管會議,要讓業者就地合法。對此,花蓮縣觀光處回應,僅是業者單方面陳述,縣府沒有要召開納管會議。

纏訟十多年後,花蓮地院去年12月判決花蓮8家砂石場,違法占用退輔會土地案,需拆屋還地給退輔會,不過卻被爆出,違法砂石場持續購買土石營運,並以仍有料源為由要求延後拆除。

陳椒華表示,此案去年12月23日排拆3家業者後,陳情人再檢舉集耀有限公司,涉嫌在近20年前於退輔會土地上填埋廢棄物,挖了10公尺,回填清洗大理石的餘泥,她已於過年前,將填埋位置及照片正式發文向花縣府、花蓮地檢署、環保署檢舉,要求查明。

陳椒華說,花蓮縣環保局今年2月10日會同退輔會、地檢署、環保署和警方前往現勘後,在4個地點開挖,其中1處有疑似瀝青刨除料的黑色土壤,環保局將再擇期開挖採樣。她說,這次開挖的4個地點,與檢舉的位置、範圍並不相符,質疑環保局是虛應故事、敷衍了事?

陳椒華還爆料,訊問筆錄中,東濱、長盟、同海、集耀等4家業者的共同代理人竟表示,「花蓮縣政府將於3月15日召開納管會議,針對本案四家廠商就地合法」,雖然花縣府觀光處來電說並無納管會議,但債務人律師連會議日期都明確點出,到底哪一方在說謊?要求相關單位應說明清楚。

對此,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回應,縣政府沒有要召開納管會議,律師僅聽業者單方面陳述,就在調查庭中表示意見,縣政府對此嚴正否認。而且排拆的砂石業者都是未登記工廠,屬高汙染產業,沒有就地合法的選項,將輔導遷廠或關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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