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食輸入 衛福部預告規範
日本福島5縣市食品將進口臺灣,衛生福利部8日預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從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禁止進口及應檢附雙證明兩大部分,同時附帶9項管制措施,預計今年2月底公告後上路。
衛福部表示,將持續要求所有從日本輸臺產品都要檢附產地證明,本次預告係參考各國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並檢視日本國內監測,以及我國對日本輸入食品邊境抽驗結果,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禁止進口、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等兩大部分。
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一、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為當然停止受理輸入查驗;二、野生鳥獸肉部分,包括,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三、菇類包括,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四、漉油菜則為,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至於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雙證明:一、,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二、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三、宮城縣、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四、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五、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
另外,衛福部提到,臺灣邊境輻射檢測量能充足,且嚴格實施輸入食品邊境查驗與輻射檢測機制,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的所有產品,將逐批檢驗,其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等 9 大類產品,依風險調整查驗比率。
食藥署表示,自201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10多年來針對日本輸臺食品檢測18萬餘件,輻射值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標準及我國標準,其中微量檢出236件,包括有217件(91.9%)都是在2016年底前檢出,近5年檢出批數則已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