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證券期貨業赴陸設百分百子公司
金管會在牛年尾聲宣布,將修正兩岸證券往來許可辦法,由現行只准參股投資(持股比例不得逾50%、對被投資公司不具控制力),擴大開放國內證券期貨業,可以到中國設立100%持股的子公司,金管會力拚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修法。
金管會指出,依現行法規,證券期貨業者僅能赴陸參股投資證券期貨機構,目前有6家證券期貨業者參股投資,包括統一證券、康和期貨、富邦投信、元大投信、國泰投信,以及永豐投信。
不過,因參股投資持股比例均不超過50%,且對被投資公司不具控制力、未能取得經營權,不利投資風險控管。
為了讓業者能控制經營風險、減少不確定性並提升競爭力,金管會參酌券商公會及投信投顧公會建議,公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開放國內證券期貨機構,可以對中國證券期貨機構持股超過50%,意即國內業者可赴陸設立持股100%的子公司,草案預告期定為30日。
金管會表示,這次開放可赴大陸投資100%子公司的條件,券商必須為綜合證券商、淨值要高於新臺幣100億元,且未受重大處分或處置,最近一年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高於200%,並具備國際證券、期貨業務專業經驗等;而符合淨值及資本適足率的券商有15家。
至於投信業方面,金管會要求淨值高於15億元,且未受重大處分或處置,並具備國際證券、期貨業務專業經驗等,共9家投信符合門檻。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期貨商除了要健全經營、未受重大處分或處置外,淨值需高於10億元、且最近一年的每月調整後淨資本額(ANC)比率達40%以上,並具備國際期貨業務專業經驗等,總計有12家期貨業者符合資格。
金管會預計今年2月底可完成法規預告,但因涉及兩岸管理辦法的修法程序,草案必須先送至行政院,確切上路日期有待外界意見回饋、後續行政程序而定,金管會期許在今年6月底前可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