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新金釋股協調 金管會予以尊重但不涉入
媒體報導財政部與台新金彰銀釋股案,金管會於雙方最高法院調解程序中出席。金管會27日回應,主要是應法院要求列席,並說明台新金為投資保德信人壽,向金管會出具處分彰銀持股等承諾事項;對於雙方協調內容,金管會表示予以尊重、但不涉入。
工商時報報導,財政部與台新金針對彰銀案爭議,在法院進行調解程序,金管會官員在場確認彼此意願。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27日強調,將尊重雙方協調,但金管會不會涉入。
莊琇媛表示,金管會是應法院要求列席調解程序,並說明台新金為投資保德信人壽,而向金管會出具的處分彰銀持股等承諾事項。不過,金管會並未參與雙方調解條件協商,或是表達相關意見,不是扮演居間協助和解的角色。
她說,財政部和台新金請求確認契約關係存在的民事訴訟案件及相關調解程序,是屬於民事爭議;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理機關,尊重且不涉入雙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