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籲速修法 提高性隱私犯罪罰則
身為性隱私犯罪受害人,立委高嘉瑜13日召開「性別暴力零容忍! 誰作被害人後盾?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即時下架性影音保護被害人」記者會,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提高罰則,強化性隱私被害人保護。立委許智傑、蔡易餘、何志偉、江永昌出席聲援。
鑒於韓國N號房、網紅小玉Deepfake「換臉」事件,到高嘉瑜遭家暴案,數位性暴力與性隱私權保護受關注。高嘉瑜表示,「蠻多女性跟我一樣,成為被以不雅影片、照片威脅下的受害者」,未來修法後,不管雙方合意錄製或竊錄的性私密影片,未經當事人同意散播,修法提高罰則並要求刪除,以及規範平臺業者下架義務與罰則,散播最高處二年刑期;希望建立溫暖司法,鼓勵被害人勇敢站出來。
立委許智傑送給高嘉瑜一張卡片,希望她要堅強。許智傑說,必須強化法治,避免更多人受傷;立委蔡易餘指出,這次修法可說是「恐怖情人條款」,修法後,不只性侵受害者,包括性隱私被害人也能受到保護;江永昌則表示,支持性私密影音製作、散播增加刑罰,要保護被害人「不然她們都不敢講呀,這些都是黑數」。
有關網路平臺問責及設置在境外的平臺雲端如何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專委閻立泰說,現在只有「兒少法」可依,成人部分只能以「協同聯繫」方式要求業者自律下架,未來希望參考歐盟規範,目前NCC已加快處理,希望年底前有初步方案。
立委何志偉詢問,境外性影音散播的處理,對於付費系統可斷金融服務處理,但另一種是同好交換影片雲端,是否可一檢舉就馬上封鎖網址、斷IP即時處理?對此,NCC回應,遮蔽下架影片或移除網站,要符合比例原則,這些都還在與法務單位討論。何志偉補充,這已不是網路自由議題,而是龐大個人隱私遭侵犯,希望相關單位「把每一位受害人都當作蔡總統的重要性在處理」。
本次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重點:第一,修改法典名稱,從「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第二,將先前刑法提案的第315-4條(色情報復)及第315-5條(深偽色情)納入本法規範;第三,增訂本法第12-1條的性影音下架義務,以及第13-1條第1項違反下架義務處罰規定;第四,為了加強被害人的實體及程序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