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變臉衝擊選舉 立委:修法最重判7年半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左起)、郭國文、高嘉瑜、何志偉及蔡易餘,於2021年11月22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應慎防有心人士用深偽技術(Deepfake)影響選舉。(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左起)、郭國文、高嘉瑜、何志偉及蔡易餘,於2021年11月22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應慎防有心人士用深偽技術(Deepfake)影響選舉。(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為防範有心人運用「深偽技術」(Deepfake)對人換臉,影響2022年、2024年選舉,立委高嘉瑜等人昨(22)日舉行記者會,除了將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嚴懲散布網路合成影像行為,並將提案修《選罷法》,若透過變臉技術變造照片、影片,企圖影響選舉者,最高可處7年半有期徒刑。

立委高嘉瑜、何志偉、郭國文、蔡易餘、江永昌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高嘉瑜表示,變臉技術影響層面甚廣,包括金融、國安、選舉等都會遭受影響,但現行《刑法》規範及處罰不足。

高嘉瑜說,她將提出修法,對以電腦技術變造不實照片、影像等,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使相關影像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故偽造、變造性私密影像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散播或營利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嘉瑜表示,變臉技術必然加劇假消息對選舉破壞力,甚至被境外勢力濫用,造成國安危機。她也將針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上擬具條文草案,以電腦技術或其他科技偽造、變造照片、影片、語音或電磁紀錄者,加重影響選舉之責,最高可處7年半有期徒刑,並增訂傳播業者協助下架義務。

郭國文則以即將舉行的四大公投案為例,可能會透過變臉技術混淆政治人物立場,並改變政治人物長期累積的形象,成為意圖使他人不當選的利器;何志偉說,全球已有多名領袖也成為變臉技術下的受害者,當加害人犯罪工具在海外時,仍有待跨國之間因應。

蔡易餘則說,近期「元宇宙」概念被大家熱烈討論,變臉技術也可能被用於此,相關修法必須跟上科技演變;江永昌則建議,針對軟體撰寫者、販售者、提供者、使用者、散播者都應該有明確法律管制及處罰,不然一切都白談。

與會的法務部專門委員紀致光表示,關於變臉技術用於性犯罪部分,法務部11月17日已把修法草案提到行政院,不足之處會在行政院審查會中再討論,至於涉及《選罷法》部分,主管機關屬內政部,會再共同討論,調整相關刑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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