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崗園區爭議 軍方:禁限土地不能蓋建物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8日引述國防部規定,質疑臺中清泉岡產業園區開發案位於軍事機場的禁限建區,沒先徵得軍方同意就送環境影響評估。(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8日引述國防部規定,質疑臺中清泉岡產業園區開發案位於軍事機場的禁限建區,沒先徵得軍方同意就送環境影響評估。(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占地22公頃的臺中「清泉崗產業園區開發案」,遭環團指控,三次環評8個月內就通過,質疑背後疑點重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8日表示,根據國防部規定,清泉崗產業園區案屬禁建範圍,未經設管單位隸屬作戰區同意就送交環評,過程有瑕疵;軍方則說,禁限建土地不能蓋建物。

時代力量黨主席陳椒華日前表示,位於清水大雅交界的大肚山區,是保育類動物環頸雉的重要棲地,而清泉崗產業園區的開發區域就在其活動範圍內。但在地人卻沒人敢出席環評會議公開表達意見,而且產業園區最重要的水電供需,缺乏供水供電同意函,竟可通過初審。

陳椒華8日舉行「清泉崗產業園區刻意忽略軍事飛航限制?軍方被誰矇在鼓裡?」記者會,質疑臺中清泉岡產業園區開發案位於軍事機場的禁限建區,沒先徵得軍方同意就送環境影響評估。

根據國防部公告的「臺中清泉崗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及其禁建限建範圍」,明定為確保機場飛航安全,於禁、限建範圍內從事開發、建築等行為,須先徵得設管單位隸屬作戰區同意後,再依相關法規辦理。

陳椒華表示,清泉崗產業園區一案,開發商欲在軍事禁限建區開發,卻未先徵得軍方同意,即向臺中市政府送件進行農地變更及環評等程序,質疑過程有瑕疵。她要求,不論是可行性評估、環評、水土保持或是都市審查,均應等第五作戰區同意後才能繼續進行。

對此,與會的國防部第五作戰區陳鴻義上校表示,根據臺中市都發局詢問清泉崗產業園區土地是否禁限建的函送案件,軍方明確回覆,涉及禁限建的土地範圍就是不能蓋建物,另有部分土地的建物,絕對高度不能超過194.2公尺。

陳鴻義表示,今年1月和6月分別接獲臺中市都發局查詢四千多筆地號的文件,9月已全部回覆,並陳述了土地禁限建範圍和高度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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