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僑資真中資?僑委會:僑外資須有身分證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0日在外委會上,就「外資入侵成國安漏洞」向僑委會提出質詢,有關華僑身份認定,僑民及其配偶或親友,是否夾帶中資入台投資情況,去做了解並檢視相關法規,將漏洞補起。僑委會表示,僑外資認定標準須有僑委會核發的華僑身份證明才能來台投資。
陳椒華表示,近期中資偽裝僑外資入侵台灣事件連環爆,例如涉及高科技產業機密的「科學城物流」經營權落入具中資背景「嘉里大榮」手中,以及掌握數10億金流的蝦皮案、還有威脅台灣國安的中共國務院控制高雄港碼頭案,「無一例外都有中國資本披著僑外資的外衣溜進台灣」。
僑委會副委員長徐佳青表示,須有僑委會發予華僑身份證明,才能用僑資來台投資。現行僑外資投資審查規範《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依「華僑身分證明條例」認定,身份包括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二、證明有血緣或跟過去華人的連結,這兩種僑居國外國民都算,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不適用。
此外,投審會每月最後一週定期召開投審相關會議,會檢視「資金最終受益人是否與中共官方,或中國人士有無直接關聯」進行釐清,因此包括國安局、金管會、經濟部與僑委會等跨部會共同審查。
陳椒華說,近日還爆出清大育成中心竟遭以兩岸校友名義,設立中共官方研究機構,僑委會都必須去釐清這些僑民背後資金。徐佳青回應,清大案情況應是早已入台申請設立,之後才有違法行為,由主管機關稽查,非僑委會權限。
最後,陳椒華希望,僑委會針對僑民身份、僑民配偶或親友,是否有夾帶中資入台投資的情況,去做了解並檢視相關法規,將漏洞補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