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測驗級距擬改採前0.1% 潘文忠:招聯會宜審慎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明年(111學年)升大學考試採用新制,學科能力測驗及分科測驗級分計算方式,目前各科前1%學生平均分數作為級距計算基準,招聯會常委會擬縮小為0.1%。教育部回應,明年簡章已公告不宜改變,招聯會應評估是否後年(112學年)取得社會共識後才執行,教育部長潘文忠則表示,招聯會宜審慎。

國教行動聯盟1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學測級分計算方式是以各科前1%考生的平均分數為天花板,切成不等間距的級分,導致原始分數高分群考生鑑別度不足,不利於專才培育,並建議改成以各科前0.1%學生的平均分數計算級距,以便更好鑑別出高分群考生程度,招聯會常委會擬縮小為0.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日審議教育部預算,會前潘文忠針對此事接受媒體聯訪,他表示,對於級分已有相當討論,教育部和招聯會亦召開數次公聽會,終由45級分提升為60級分,以各科前1%學生平均分數作為級距計算基準,已行之有年,招聯會如果要作改變,必須讓社會有充分的溝通討論、有所知悉和討論,明年相關簡章已發布,招聯會宜審慎。

全教總則認為,這樣的更動恐怕需要更多研究與討論,不宜貿然更動。全教總表示,將總數前百分之一的學生,改為取前千分之一,有極大可能取的是極端值,不易測試整體學生對試題難易度的反應。採用級分制最大目的在於分數換算後能進行異質性科目的比較,然而若轉換的分數基準來自於極端值,扭曲的結果恐與原先目的背道而馳。

教育部說明,考量111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已於8月6日開始發售,若此時變動將涉及簡章更正事宜;又考量111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已於11月5日公告,尚未獲得社會各界對於級距計算基準之理解與共識,建議招聯會應善盡社會溝通、取得共識後,再評估是否於112學年度以後執行。

招聯會11日討論後決議,111學年度學測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仍維持過往前百分之一的計算基準,而分發入學管道需要使用的學測與分科測驗成績,雖持續朝前百分之0.1的方向推動,但社會意見分歧,因此待蒐集社會各界意見後,於明年3月分科測驗簡章公布前決定,最後以111學年度分科測驗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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