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申請不設限 立委憂現揪團觀光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8日一讀通過後付委審查。對此,立委管碧玲表示,行政院雖不採用通訊投票,但全民不限定理由,任何地方都可以申請投票,她質疑,這種制度讓「投票」和「出去玩」可以兩全,會不會發生民主觀光、揪團投票,造成選務作業來不及。
管碧玲8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原本是為了解決求學、就業等問題,需要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只用在公民投票時實施。現在行政院不採用通訊投票,只提出移轉投票的版本,但是不限定求學、就業或其他理由,而是讓全民(不需要理由)都可以申請在任何地方投票。
管碧玲提到,目前設計出來的版本,是在投票前20天,才確定各投開票所的總選舉權人名冊。如果在正常狀況下,20天前確定人數可能問題不大,但這種制度,讓投票和出去玩可以兩全,會不會誘使大家揪團旅遊投票?人民如果組民主觀光團,政府不能拒絕。
管碧玲說,如果阿里山來1萬人看完日出去投票,20天前確定人數,選務是來不及準備的。她的疑慮被反對黨認為很無聊,中選會也比她還要樂觀。她質疑,不限定理由,全民開放,有必要嗎?民主觀光,揪團投票的疑慮會不會發生?
網友留言一面倒,「反對,不須要做改變。現在的版本在以往都有機會做票了,越改越方便只會讓人更容易做票。」、「堅決反對。太多的做票空間。」、「美國已經示範給大家看過了,不在籍投票就是問題一堆,還要弄什麼旅遊兼投票?空降的票誰能抓得準誰是誰啊?!」、「中國的勢力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