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刑事案件比照民事 司法院:擬由智財法院審理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7日於立法院質詢時,關切司法體系對我國高科技產業營業祕密保護的相關作為,建議加快相關案件審理速度,並納入企業法人的刑事責任。對此,司法院表示,願意朝此方向研議,考慮將涉營業秘密法刑事案件一審,也移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
鄭麗文質詢時指出,臺灣的高科技產業長年以來一直受到大陸、美國、韓國的競爭對手挖角、竊取機密資料,但政府卻始終找不到有效遏止的方法;而目前違反《營業秘密法》的科刑僅針對個人刑事責任,但背後一定都有龐大的公司組織,只抓個人是沒有用的。外傳法務部擬從《國安法》著手,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透露,會考量納入企業法人的刑責。
鄭麗文也提到,雖然以《國安法》審理能處以較重的刑度,但審判程序上卻緩不濟急,法庭是否有專業上的困難?對此,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表示,目前營業秘密法民事部分,一、二審都是智財法院審理;刑事部分要到二審才會由智財法院審理,若立院建議刑事案件一、二審都要比照民事案件,歸由專業的智財法院,「我們也願意接受」。
鄭麗文強調,科技進步快速,法官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了,雖然司法院有辦理相關課程,但並非一兩天就能掌握業界所有的問題,在審理過程中可能就會超出一般法官的能力,司法院應研議是否找專業領域人士組成審議協助機制,在遇到特殊案件時協助法官審理,希望司法院朝此方向研議,讓司法體系能對臺灣高科技產業更強而有力、有效的保護。
雖然林輝煌指出,目前智財法院已有來自智慧財產局的支援人力,作為技術審查官的協助;但鄭麗文表示,業界普遍反應,法院雖然有智財權這個領域的專業,但仍與和業界實際面對的專業有落差。林輝煌則允諾,未來會針對此部分持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