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決企業紛爭 我經濟自由度躍升5名
我國在《2021年經濟自由度指數》184個國家中排名第六,創下史上最佳成績;國家發展委員會認為,這與司法院於去(109)年1月公布《商業事件審理法》、設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關。而商業法院自今年7月1日上路迄今才一個多月,就已快速審結4件商業保全紛爭案。
根據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發布的《2021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指出,我國在全球184個經濟體中排名第六,較去年大幅進步5個名次;其中,在司法效能指標一項得分進步2.8分,包含傳統基金會肯認臺灣司法執行契約之效率及效能、司法獨立及法院不受政治因素干擾等。國發會認為,這與司法院設立商業法院有很大的關係。
相較於民事程序法,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指出,商業法院採二級二審及調解前置程序,同時採行律師強制代理,並採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遠距訊問審理、運用當事人查詢制度及商定審理計畫,以達成「紛爭處理專業化」、「紛爭解決快速化」、「案件審理科技化」及「案件進行妥適化」等四大改革。
以商業法院7月1日上路至今新收的6案為例,李國增表示,目前已審結「東元電機與菱光科技」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等2案、「南港輪胎與泰豐輪胎」行使股東制止請求權的定暫時狀態處分及附帶的緊急處置等2案,審理天數分別為5天至20天不等,較一般案件迅速許多;另外2件調解案則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