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增設第六廳 專責數位審計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立法院6日初審通過監察院、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21人提出的《審計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在審計部下增設第六廳,專責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業務;並成立資訊處,掌理資訊系統發展、強化資安管理;在總員額不變的情況下,精簡行政人力以延攬數位審計專才。

審計長陳瑞敏報告,《審計部組織法》自1975年5月1日修正公布全文18條後已逾40年未修正。考量各先進國家審計機關均參酌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的倡議,將審計查核工作拓展至政府處理數位化的相關業務,並設置大數據分析團隊;審計部為因應政府數位轉型發展,擬增設第六廳,做為數位審計專責單位。

陳瑞敏也提到,在總員額不變的前提下,擬修法精簡行政人力,改置審計人力,以加強延攬、培育數位審計專業人才,因應業務發展需要。

不過,由於監察院版本的草案僅規劃在審計部下增列第六廳,但江永昌等人所提版本認為應該要增列資訊處,掌理資訊系統發展、資訊設備維運及資安管理等事項,而陳瑞敏也認同此見解;經在場立委討論後,最終通過江永昌等人所提版本的草案。

此外,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等人也提出兩項附帶決議,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協助審計部配合新設數位審計專責單位調增預算員額,並請審計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其次,審計部應盡速處理政府長年散亂的資料治理,讓開放資料得以實踐於數位審計業務及公民參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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